它们带着伤口在家里窜来窜去。
鲜血不停地从伤口里面喷洒出来。
有的血流在地板上。
孙朝阳的触手就会伸过去,在地板上吸血。
但是有的血渗进墙里,吸不上来。
以至于满屋子都是血腥味。
每次孙朝阳吸完血之后,孙桂芳都得花大量的力气在家里拖地。
不然的话浓厚的血腥味和腥臭味会引起别人的注意。
孙桂芳不希望别人以看怪物的眼光看自己的宝贝儿子。
儿子只是生病了。
他并不是喜欢做这样血腥的事情。
他是迫不得已。
可怜的孩子心里已经很痛苦了。
如果别人再嘲笑他,恐怕他真的会自寻短见。
不过孙朝阳说他并不在乎别人的看法,在他心里只装着房思思一个人。
孙朝阳越来越接近章鱼成精,所以越来越害怕房思思发现他的秘密。
而他的这种心思让孙桂芳很不爽。
孙桂芳为儿子做出了这么多的牺牲,还是抵不过那个跟他结婚的女人。
好在孙桂芳并没有把这种情绪表露出来,而是深深藏在心里,免得刺激到孙朝阳。
孙桂芳没有心思吃儿媳的醋。
她必须要想方设法地满足儿子嗜血的欲望。
虽然动物的血能让孙朝阳变得安静,但是喝一顿血只能保证安静几个小时。
到了后来保证的时间越来越少。
而孙朝阳喝血的频率则越来越大。
所以孙桂芳不得不面对一个残忍的事实。
孙朝阳的病正在越来越严重。
而且他越来越虚弱。
刚喝完血的时候,他还能勉强保持一个正常人的精神状态。
喝完血没几个小时他就饿了,浑身浮肿,毫无精神。
到了后来不再浮肿,却变得消瘦,如同皮包骨一样。
孙朝阳疾病的表现症状也一直在变化。
他喝血的量越来越大,一次能喝好几只公鸡的血。
喝完之后变得力大无穷。
伤口里钻出来的触手四处挥舞,像是钢鞭一样。
一鞭子能把一张木桌子劈成两半。
他变得非常具有攻击性,也有可能是独立自主的触手具有攻击性。
好几次他的触手都从门缝里钻出去,想要偷袭坐电梯的人。
这些触手好像长了眼睛能够感知到附近的人。
孙慧芳知道,以他的触手的力量,一旦卷住一个人的腿,这个人肯定无法挣脱。
到时候这个人可能就会变成被买回家的牛羊一样,身上被他的触手扎出无数个血洞。